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推动我县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全面推行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商务厅《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研究制定了《从江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从江县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不予、从轻、从重处罚清单》,现予以公开。
附件:
1.从江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xlsx
2.从江县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xlsx
从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https://www.congjiang.gov.cn/govapp/lib/ueditor_demo/ueditor2/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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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