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儋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63.18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附件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
公示期限 | 2024-07-15 至 2024-07-22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符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水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儋州市文化北路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街道办龙昆南路63号红城湖国际广场B栋503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局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财政综合楼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点击下载 |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 点击下载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水务局
项目名称:儋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确保2024年儋州市所有污水处理厂(不含洋浦)所产生污泥得到科学处置,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为此,要求接收并处置污泥的单位须满足污水处理达标、运距短、二次污染少、及时处置、不临时堆放,处置设施不间断运行,处置单位应急反应迅速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3.1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儋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中“一、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中第2类的情况: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5日 至2024年07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地址:儋州市文化北路1号
联系电话:0898-******
2.财政部门
******财政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财政综合楼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符工
******街道办龙昆南路63号红城湖国际广场B栋503房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