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儋州市莲花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儋州市莲花寺项目
2、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蓝洋农场22队
******有限公司
4、公示内容:儋州市莲花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意见,全本:见下附件。
5、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李总******586)
作者(188****297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1-1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