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儋州市中和镇灵春村委会剩余村庄饮水安全工程,资金规模:3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中和镇灵春村委会洪宅村、何宅村、许坊村、产坎村、羊坊村5个自然村的配水管道工程(管径dn90-dn200,总长度为3833m)、村内管道工程(管径dn50-dn110,总长度为6631m)、入户工程(620户)及其附属工程。实施地点:中和镇灵春村委会洪宅村、何宅村、许坊村、产坎村、羊坊村5个自然村,资金使用情况:支付310.556912万元,项目实施结果:完成洪宅村、何宅村、许坊村、羊坊村、产坎村配水管道工程(管径DN90~DN200,总长度1750.86米);村内管道工程(管径DN32~DN110,总长度7024.09米);入户工程750户;DN100室外消火栓组2套;管道附属设施工程、排水沟清淤及新建盖板工程。验收结果:2024年11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解决中和镇灵春村委会洪宅村、何宅村、许坊村、产坎村、羊坊村5个自然村3144人饮水安全问题。
现将儋州市中和镇灵春村委会剩余村庄饮水安全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水务局,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961017,0898-23886286
电子邮箱:dzswb2019@163.com
?
?
******水务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