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争磋商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平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设备用品补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平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设备用品补充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
1.3服务地点:******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台式电脑、A3激光打印机、笔记本、激光彩色打印机、无人机、笔记本、高配台式电脑、办公电脑、复印打印一体机、彩色打印机、大型打印复印一体机、千兆交换机、高清分配器、高清切换器、高清线、高清VGA转化器、会议麦克风、会议音响功放
1.5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三、采购预算:5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4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所需采购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各环节。
4.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18:00至2024年 09月25日18:00(北京时间);
六、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8: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8日17:00前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包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时30分
9.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铁东街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代 理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话:0451-******